一、宗旨:為提倡全國中、小學軟式網球運動之普遍發展,提升軟式網球技術水準,暨促進國際交流,
並甄選優秀團隊出國參加國際比賽;強化延續軟網戰力。
二、指導單位:教育部體育署、高雄市政府
三、主辦單位:中華民國軟式網球協會、高雄市體育總會
四、合辦單位:高雄市政府教育局、高雄市政府運動發展局
五、承辦單位:高雄市體育總會軟式網球委員會
六、比賽日期:中華民國110 年3 月16 日[星期二]至3 月19 日[星期五],共4 日。
[一]、110 年3 月16 日起:國中組,國男第1 日賽至四強、國女第1 日賽至決賽。
[二]、110 年3 月17 日起:高中組
[三]、110 年3 月18 日起:國小組
七、比賽地點:高雄市橋頭竹林網球場。
八、比賽項目:團體賽
[一]高中男生組 [二]高中女生組 [三]國中男生組 [四]國中女生組
[五]國小男童甲組 [六]國小女童甲組[七]國小男童組乙組 [八]國小女童組乙組
九、資格:
[一]、高中男生組:五專生三年級以下及公私立高中[職]註冊之在學男生皆可以學校為單位組隊
參加。
[二]、高中女生組:同高中男生組
[三]、國中男生組:凡公私立國中之註冊在學男生皆可以學校為單位組隊參加。
[四]、國中女生組:同國中男生組
[五]、國小男童甲組:公私立小學註冊之在學男童皆可以學校為單位組隊參加,已參加乙組之學
童不可跨組重複參加。
[六]、國小女童甲組:同國小男童甲組
[七]、國小男童乙組:公私立國小五年級【含五年級】以下註冊之在學男童皆可以學校為單位組
隊參加。
[八]、國小女童乙組:同國小男童乙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