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南市關廟區文和實驗小學附設幼兒園106學年度育嬰留職停薪代理教師甄選簡章
(一次公告分次招考-第二次招考)
壹、依據
(一)教師法、教育人員任用條例、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、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等有關規定辦理。
(二)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細則第十一、十二條辦理。
貳、成立「臺南市關廟區文和實驗小學附設幼兒園106學年度育嬰留職停薪代理暨代課教師甄選委員會」(以下簡稱本委員會)辦理本項甄選事宜。
参、甄選類別、錄取名額及聘期
類別 |
代理 職缺 |
正取 名額 |
備取 名額 |
聘期 (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。) |
幼兒園長期代理教師 |
1名 |
育嬰留職停薪缺額 |
擇優備取二名 |
107年2月21日至107年7月01日止 (實際期間以市府教育局核定為準。) |
一、如代理原因消失時,受聘人應即無條件解聘。
二、受聘教師需視學校需要協助行政工作,並配合學校辦理(參加)相關校內外教學活動(例如:教學準備日、校外教學、教學展演、校慶週活動等)
三、上述備取,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。如甄試成績未達70分,不予錄取,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「從缺」,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。
肆、報名資格、甄選日程表、方式及簡章表件
一、報名資格:
(一)基本條件:
1.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。
2.無「教師法」第十四條各款情形者。
3.無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」第三十一條、三十三條各款情事者。
4.無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7條各款之情事者。
5.最近3年無刑事、懲戒處分或申誡以上之行政處分。
6.非不適任教師資遣退休者。
(二)資格條件:
第1次報名資格A |
1.具有幼兒園合格教師證者,且尚在有效期間者。 |
第2次報名資格B |
1.具有幼兒園合格教師證者,且尚在有效期間者。 2.修畢師資學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。 |
第3次報名資格C |
1.具有幼兒園合格教師證者,且尚在有效期間者。 2.修畢師資學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。 3.具幼兒園教保員資格者。 4.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。 |
1. 倘第1次招考甄選未通過或無人報名,續辦第2次招考,並公告尚餘缺額。倘第1次招考已足額甄選,不辦理第2次招考、第3次招考,並於網站公告。
2. 倘第1次招考、第2次招考甄選未通過或無人報名,續辦第3次招考,並公告尚餘缺額。倘第2次招考已足額甄選,不辦理第3次招考時,於網站公告。
3.上述公告,公告於本校網站、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資訊中心、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。
二、公告、報名及甄選日程表:
第1次招考公告日期:106年12月8日(星期五)17時至106年12月13日(星期三)16時
第1次招考報名日期:106年12月8日(星期五)17時至106年12月13日(星期三)16時
只接受親自、委託報名(逾時恕不受理)
第1次招考甄選日期:106年12月14日(星期四)上午9時30分,請於上午9時前至教導處報到。(逾時不得進入試場)
第2次招考公告日期:106年12月14日(星期四)14時至106年12月18日(星期一)16時
第2次招考報名日期:106年12月14日(星期四)14時至106年12月18日(星期一)16時
只接受親自、委託報名(逾時恕不受理)
第2次招考甄選日期:106年12月19日 (星期二) 上午9時,請於上午8時30分前至教導處報到。(逾時不得進入試場)
第3次招考公告日期:106年12月19日(星期二)14時至106年12月21日(星期四)16時
第3次招考報名日期:106年12月19日(星期二)14時至106年12月21日(星期四)16時只接受親自、委託報名(逾時恕不受理)
第3次招考甄選日期:106年12月22日(星期五)上午9時,請於上午8時30分前至教導處報到。(逾時不得進入試場)
l 以上期程整理如下表:
106 年 12 月 8 日開始公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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月 |
日 |
星期 |
公告 |
報名 |
考試、放榜 |
12 |
8 |
五 |
公告 |
A 報名 |
起始日不計算在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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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 |
六 |
公告 |
A 報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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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 |
日 |
公告 |
A 報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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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 |
一 |
公告 |
A 報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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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 |
二 |
公告 |
A 報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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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 |
三 |
公告 |
A 報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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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 |
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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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1 招:第 1 次招考】A 考試、放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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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 |
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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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B 報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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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 |
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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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B 報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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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 |
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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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B 報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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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 |
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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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B 報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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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 |
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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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2 招:第 2 次招考】AB 考試、放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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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 |
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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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BC 報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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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 |
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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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BC 報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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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 |
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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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3 招:第 3 次招考】ABC 考試、放榜 |
三、方式:簡章公告於
1.本校網站(https://www.whps.tn.edu.tw/)
2.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(http://104.tn.edu.tw)
3.臺南市資訊教育中心網站 (http://www.tn.edu.tw),並請自行下載使用。
四、簡章表件:請自本校網站、臺南市資訊教育中心網站下載使用(簡章、報名表、切結書、委託書等)。
五、日期: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,錄取人數額滿則不再辦理第2及第3次招考,是否額滿,請自行查閱本校網站(https://www.whps.tn.edu.tw/)公告。
伍、報名地點、應繳交證件及方式:
一、報名地點:本校教導處。(地址:臺南市關廟區布袋里長文街37號。電話:06-5551937#12)。
二、應繳交證件:
(一)「報名表」(詳見本校公告之附件,並於代課人力系統登錄報名資訊(http://104.tn.edu.tw )
(二)繳驗表件:甄選當日請攜帶下列證件正本,正本驗後發還。報名時請備齊全部證件影本一份(請連同報名表及以下順序依序裝訂成冊)備查:
1.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(不得以駕照或健保卡等其他證件代替)。
2.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。但持有國外學歷證件者,需另繳驗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學歷證明文件。
3.幼兒園教師合格教師證書或學前教育學分證明書、相關專業領域證照、證明。
4.切結書。
5.委託書(如為委託報名者,受委託人請亦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,以備查驗)。
6.最近3個月內2吋半身脫帽相片(背面請註明姓名)1張,請貼於報名表。
三、方式:
(一)請務必於本市代課人力系統登錄報名資料。
(二)採現場報名或委託報名,於報名時檢齊繳驗表件。
四、繳交資料期限:報名截止日16時前送達本校。
陸、甄選方式及配分比例
(一)書面審查:自備學經歷專長履歷一式3份(A4大小,格式自訂,每份勿超過3頁)親自參加評選。
(二)試教:成績佔50%。(試教內容:不限版本,由考生自定主題進行試教,試教時間10分鐘,有學生)
(三)口試:成績佔50%。由評審委員進行口試,時間10分鐘。(口試內容以教育行政、教育理念及教學專業知能、口語表達能力等為範圍)
(四)甄選總成績同分時,以試教高低順序錄取;如試教分數仍同分,則以口試成績高低順序錄取。
(五)上述備取名額,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。如甄試成績未達70分,不予錄取,且經本校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「從缺」,另備取名額酌減或取消。
柒、甄選結果公告、通知及錄取報到
一、甄選結果公告:
第1次甄選結果公告:106年12月14日(星期四)12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(備)取人員。
第2次甄選結果公告:106年12月19日(星期二)12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(備)取人員。
第3次甄選結果公告:106年12月22日(星期五)12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(備)取人員。
二、成績通知:各次結果當日公告,並以電話通知錄(備)取人員。
三、錄取報到:
錄取人員應於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至人事室報到,如逾期未報到者,即予取消應聘資格,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,並依通知時間辦理報到,否則視同放棄。
第1次甄選錄取報到:106年12月14日(星期四)下午14時前
第2次甄選錄取報到:106年12月19日(星期二)下午14時前
第3次甄選錄取報到:106年12月22日(星期五)下午14時前
捌、其他
一、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,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,悉於本校網站(https://www.whps.tn.edu.tw/)首頁公告。
二、應考人之基本條件、報名資格,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,應予解聘,尚未聘任者,註銷錄取資格,如涉及刑責,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。
三、錄取人員應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 (含胸部X光檢查合格證明),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,不得異議。
四、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,應享之權利與義務,則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「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」第7條、第8條暨「臺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」等相關規定辦理。
五、代理教師以代理期滿為止,代理過程如獲校方認定表現優異,期滿後可申請再聘。
六、申訴專線電話:06-5551937#12 (教導處)
七、身心障礙應考人考試之適當服務措施:06-5551937#12 (教導處)
八、考試相關事項:06-5551937#12 (教導處)
玖、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,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