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有關教育部訂定「公立國民中小學班級冷氣使用及管理注意事項」(如附件)一案,請依該注意事項辦理,請查照 說明: 一、依據教育部111年3月14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10005488號函 辦理。 二、為提供學生舒適學習環境,教育部補助各公立國民中學及 國民小學於普通教室及專科教室裝設冷氣,基於能源永 續,引導學校兼顧舒適及節能,特訂定旨案注意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