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南市關廟區文和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105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簡章105.07.26
〈一次公告分次招考版〉
科別 |
代理 職缺 |
正取 名額 |
備取 名額 |
聘期 |
幼兒園 |
育嬰假 |
1 |
2 |
105/08/29-106/01/19(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。) |
(三) 上述備取,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。如甄試成績未達70分,不予錄取,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「從缺」,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。
參、公告時間、方式及簡章表件
一、公告時間:
第1次招考公告時間 |
105年7月26日(星期二)上午8時至 105年8月1日(星期一)下午4時 |
第2次招考公告時間 |
105年8月3日(星期三)上午8時至 105年8月4日(星期四)下午4時 |
第3次招考公告時間 |
105年8月8日(星期一)上午8時至 105年8月9日(星期二)下午4時 |
二、方式:公告於本校網站(https://www.whps.tn.edu.tw/)、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(http://104.tn.edu.tw/)、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-公告區(http://www.tn.edu.tw/index.htm)。
三、簡章表件:本校網站下載使用(簡章、報名表、切結書、委託書等)。
肆、報名日期、地點、應繳交證件及方式:
一、日期: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,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2或第3次招考,惟是否額
滿,請自行查閱本校網站(https://www.whps.tn.edu.tw/)公告。
第1次招考報名時間 |
105年7月26日(星期二)上午8時至 105年8月1日(星期一)下午4時 |
第2次招考報名時間 |
105年8月3日(星期三)上午8時至 105年8月4日(星期四)下午4時 |
第3次招考報名時間 |
105年8月8日(星期一)上午8時至 105年8月9日(星期二)下午4時 |
二、地點:本校教導處。電話:06-5551937#12
三、應繳交證件:
(一)「報名表(含切結書)」一份。
(二)最近三個月內二吋半身脫帽相片(背面請註明姓名),請貼於報名表。
(三)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。
(四)大學以上學歷證件。但持有國外學歷證件者,需另繳驗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學歷證明文件。
(五)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。
(六) 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文件(女性免繳驗)。
(七) 履歷表三份(含該報考科目優良表現或指導表現之佐證資料,A4大小,格式自訂,每份勿超過10頁,個人資料恕不寄還。)
(八)委託書(有委託他人代為報名時需繳交,受委託者並需攜帶身分證件供查驗。)
四、方式:親自或委託報名或通信報名。
伍、報名資格
一、基本條件:
(一)具中華民國國籍者(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10年者,不得參加甄選)。
(二)無「教師法」第14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。
(三)無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」第31條、第33條規定之情事。
(四)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。
二、資格條件:
第1次 報名資格 |
1.具有「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」資格者,尚在有效期間者。 2.同時列為臺南市105學年度幼兒園教師聯合甄選候用名冊者。 |
第2次 報名資格 |
1.具有「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」資格者,尚在有效期間者。 2.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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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次 報名資格 |
1.具有「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」資格者,尚在有效期間者。 2.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。 3.大學以上相關科系畢業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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陸、甄選日期及地點(當日現場公告)
一、日期:
第1次招考甄選日期 |
105年8月2日(星期二)上午11時起 (請於上午10時40分前至教導處報到) |
第2次招考甄選日期 |
105年8月5日 (星期五)上午11時起 (請於上午10時40分前至教導處報到) |
第3次招考甄選日期 |
105年8月10日(星期三)上午11時起 (請於上午10時40分前至教導處報到) |
二、應試人員請於甄選日期上午10時40分親自至本校教導處報到,逾時不得進入試場。
三、應試當天帶身份證正本以供查驗。
柒、甄選方式及配分比例
(1)、筆試(50%):
採計臺南市105學年度幼兒園教師聯合甄選所寄發成績單之筆試成績計算。
(2)、口試(50%):8-10分鐘
2.口試不得自行攜帶任何檔案、資料(如作品、教學檔案等)、通訊器材進入試場。
(3)、總成績相同時,以口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。
捌、甄選結果公告、通知、成績複查及錄取報到
一、甄選結果公告、通知:
第1次甄選結果公告 |
105年8月2日(星期二)16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(備)取人員。 |
第2次甄選結果公告 |
105年8月5日(星期五)16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(備)取人員。 |
第3次甄選結果公告 |
105年8月10日(星期三)16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(備)取人員。 |
二、成績複查:
(一)成績複查時間:
第1次招考成績複查 |
105年8月2日(星期二)17時前 |
第2次招考成績複查 |
105年8月5日(星期五)17時前 |
第3次招考成績複查 |
105年8月10日(星期三)17時前 |
(二)凡欲申請複查成績者,限本人或委託人(需攜帶委託書、雙方國民身分證)親自於上述時間,至本校教導處以書面申請。【申請複查考試成績,不得要求提供參考答案,亦不得要求告知試教委員及口試委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】。
三、錄取人員應經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於105年8月3日上午9時、經第2次招考錄取人員時間於105年8月6日上午9時、經第3次招考錄取人員時間於105年8月11日上午9時前攜帶學、經歷及相關證明文件至人事室報到,如逾期未報到者,即予取消應聘資格,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,遞補期限至105年 8月12日止。
玖、其他
一、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,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,悉於本校網站首頁公告。(http://sigpswps.dcs.tn.edu.tw/)
二、應考人之基本條件、報名資格,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,應予解聘;尚未聘任者,註銷錄取資格,如涉及刑責,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。
三、錄取人員應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 (含胸部X光檢查合格證明),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,不得異議。
四、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,應享之權利與義務,則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「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」第7條、第8條暨「臺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」等相關規定辦理。
五、申訴專線電話:06-5551937#12(教導處) 信箱:weneng@tn.edu.tw
六、身心障礙應考人考試之適當服務措施:06-5551937#12(教導處)
七、考試相關事項:06-5551937#12(教導處)
拾、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,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