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轉知衛生福利部「傳染病檢驗及檢驗機構管理辦法」部分條文,業經該部104年12月7日部授疾字第1040101086號令修正發布施行案,請查照。 說明: 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年12月1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40148908號函辦理。 二、檢附該部104年12月7日部授疾字第1040101086號函影本及該辦法部分條文之修正條文、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