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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恩慈 - 教導處 | 2018-08-06 | 點閱數: 722

第一次招考結果:從缺(無人報名)

臺南市關廟區文和實驗小學107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簡章(107.8.6)

【一次公告分次招考版-第二次招考公告】

  • 依據
    1. 教師法、教育人員任用條例、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、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等有關規定。
    2. 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107/7/25教育局第125645號公告。
  • 甄選類別、任教領域、錄取名額及聘期說明

類別

代理職缺

正取

名額

備取

名額

聘期

備註

一般代理

國小合理教師員額編制

1

2

107/08/30-108/07/01(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)

1.五年級級任導師

2.受聘教師需視學校需要協助行政工作。

一、如代理原因消失時,應即無條件解聘。

    二、上述備取,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,如甄試成績未達80分,不予錄取,且經甄

        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「從缺」,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。

  • 公告時間、方式及簡章表件

一、時間:

第1次招考公告時間

107年7月31日(星期二)下午1時

至107年8月5日(星期日)下午4時

第2次招考公告時間

107年8月6日(星期一)下午4時

至107年8月9日(星期四)下午4時。

第3次招考公告時間

107年8月10日(星期五)下午4時

至107年8月13日(星期一)下午4時。

    二、方式:簡章公告於1.臺南市資訊教育中心網站  (http://www.tn.edu.tw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.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(http://104.tn.edu.tw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3.本校網站(https://www.whps.tn.edu.tw/)。

  • 簡章表件:上開網站下載使用(簡章、報名表、切結書、委託書等)。
  • 報名日期、地點、應繳交證件及方式:

日期: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,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2或第3次招考,惟是否額滿,請自行查閱本校網站(https://www.whps.tn.edu.tw/)公告。

第1次招考報名日期

107年7月31日(星期二)下午1時至107年8月5日(星期日)下午4時。(親送或郵寄到達,逾時恕不受理)

第2次招考報名日期

107年8月7日(星期二)上午9時至107年8月9日(星期四)下午4時。

(親送或郵寄到達,逾時恕不受理逾時恕不受理)

第3次招考報名日期

107年8月11日(星期六)上午9時至107年8月13日(星期一)下午4時。

(親送或郵寄到達,逾時恕不受理逾時恕不受理)

    二、地點:本校教導處。(地址:臺南市關廟區布袋里長文街37號。電話:06-5551937轉12。)

三、應繳交證件:【(一)~(三)須檢附正本並繳交影本,正本驗畢歸還。】

     (一)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。

(二)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影本一份。(無則免附)

(三)學歷證件影本一份(最高學歷畢業證書)。但持有國外學歷證件者,需另繳驗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學歷證明文件。

(四)報考臺南市107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所寄發之成績單(成績須達60分以上)影本(

五)最近三個月內二吋半身脫帽相片(背面請註明姓名)1張,請貼於報名表。

   (六) 報名表一份(如附件一)。

   (七) 切結書一份(如附件二)。

   (八) 委託書一份(如附件三)(如委託報名者,受委託人請亦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,以備查驗)。

   (九) 履歷表一式3份(A4大小,格式內容不拘,依序裝訂成冊,個人資料恕不寄還)。

    四、方式:

(一) 請務必於本市代課人力系統(http://104.tn.edu.tw)登錄報名資料。

(二) 採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(通訊報名恕不受理),於上開規定報名時間內,檢同書面資料、

相關證件送達本校,否則不予受理。

  • 報名資格

    一、基本條件:

     (一)具中華民國國籍者(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10年者,不得參加甄選)。

     (二)無「教師法」第14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。

     (三)無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」第31條、第33條規定之情事。

     (四)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。

     (五)已錄取他校代理教師者不得報考。

    二、資格條件:

第1

報名資格

1.具有「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」資格者,尚在有效期間者。

2.同時列為臺南市107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候用名冊者。

第2

報名資格

1.具有「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」資格者,尚在有效期間者。

2.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。

第3

報名資格

1.具有「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」資格者,尚在有效期間者。

2.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。

3.或大學以上畢業者。

  • 甄選日期及地點

    一、日期:

第1次招考甄選日期

107年8月6日(星期一)上午9時起。

第2次招考甄選日期

107年8月10日(星期五)上午9時起。

第3次招考甄選日期

107年8月14日(星期二)上午9時起。

    二、應試人員請於上午8時30分親自至本校教導處報到,逾時不得進入試場。

  • 甄選方式及配分比例

一、試教(50%)

       (一)範圍:試教單元為五上數學(康軒版本)任選一單元,並請提供該節簡案一式三份。

       (二)時間:每人10分鐘。

       (三)試教現場無學生。

    二、口試(50%)

       (一)範圍:以教育理念、及教學知能、班級經營及學校行政為主。

       (二)時間:每人8分鐘,得視人數多寡調整之,並於試教應試完竣後隨即進行。

    三、總成績相同時,以試教成績高者優先錄取。

  • 甄選結果公告、通知及錄取報到

    一、甄選結果公告:

第1次甄選結果公告

107年8月6日(星期一)下午1時前,公告在本校網站。

第2次甄選結果公告

107年8月10日(星期三)下午1時前,公告在本校網站。

第3次甄選結果公告

107年8月14日(星期五)下午1時前,公告在本校網站。

   

 

 

 

二、成績通知:成績結果於當日以電話通知錄取人員。未獲錄取者,不另通知。

三、錄取報到

    (一)錄取報到時間:

第1次招考錄取報到

107年8月6日(星期一)下午4時前。

第2次招考錄取報到

107年8月10日(星期五)下午4時前。

第3次招考錄取報到

107年8月14日(星期二)下午4時前。

     (二) 錄取人員應於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,於上開時間至人事室報到,如逾期未報

          到者,即予取消應聘資格,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。

  • 其他

一、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,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,悉於本校網站(https://www.whps.tn.edu.tw/)首頁公告。

  • 應考人之基本條件、報名資格,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,應予解聘,尚未聘任者,註銷錄取資格,如涉及刑責,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。
  • 錄取人員應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 (含胸部X光檢查合格證明),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,不得異議。

    四、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,應享之權利與義務,則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「中小學兼 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」第7條、第8條暨「臺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」等相關規定辦理。

    五、代理期間,須依學校課程需求,調配實際授課節數,並協助校內外比賽和教學成果發表。如因教學不良或表現不佳,影響正常教學及學童權益,本校得隨時解除代理職務。

    六、代理教師以代理期滿為止,期滿後應自動離職,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留任或補助。

    七、申訴專線電話:06-5551937*13 (人事室)

    八、身心障礙應考人考試之適當服務措施:06-5551937*13 (總務處)

    九、考試相關事項:06-5551937*12 (教導處)

拾、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,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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